海门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政策告知
我区自2020年7月起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由厦门莲花医院有限公司、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每月为51000多名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老年人对服务的认可度、满意度逐步提高。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群众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知晓率,现将服务对象、标准、内容等情况作如下告知:
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我区常住户籍人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低保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72周岁失能老人(经评估)及73周岁以上老人;
2.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
3.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
4.南通市级以上劳模;
5.73周岁以上无子女老人
6.83周岁以上重残人员;
7.73周岁以上的无固定收入重点优抚对象;
8.80周岁以上老人。
1—7类新增对象由各区镇(街道)上报,第8类新增对象通过公安人口数据信息调取,业务科室每月将新增服务对象信息分派给2家服务公司,服务公司安排助老员上门服务。
服务标准
1—4类老人每月享受3小时上门服务;
5—7类每月享受2.5小时上门服务;
第8类老人每月享受1小时上门服务。
同一老年人政策享受就高不叠加。
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生活照料(个人卫生料理、清洁打扫等)、基础照护(测量血压、血糖等)、探访关爱(上门探访、应急处置等)、精神慰藉(陪伴支持、情绪疏导等)。
如老年人及家属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的,可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咨询电话:82202617、8221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