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海门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较好的发挥了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兜底作用。荣获2020年度省“福彩销售先进县市”,两项案例分别荣获省民政厅“聚焦困境、童行未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案例评选一等奖和三等奖,三厂街道中兴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守护幸福时光”——海门市重度残疾人关爱服务项目》《“爱尚达人”——海门市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项目》获评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项目,《“1234”村民小组自治工作法,构建乡村善治新篇章》获“2019-2020年度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提名奖”,海门区互惠堂社会工作事务所理事长付方胜获评江苏省“最美社工”,大生三厂工人运动纪念地入选省首批100个红色地名名录。
(一)坚持做到守住底线,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750元/人·月;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巩固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构建全区统一的社会救助经办管理体系,全面推行“一证一书”即可申请基本生活救助的做法;强化精准救助,稳步实施常态化核对,实施“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区、镇(街道)、村(居)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直接宣传和服务群众万余人次;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发放“幸福清单”,让社会救助更加公开透明。
(二)坚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调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与内容,完善服务套餐与标准,实施第三方服务监管,1—10月上门服务40多万人次;集老年活动、嵌入式日间照料、小型全科医院、中央厨房助餐、智慧养老平台“五位一体”的区级为老服务中心,2021年12月份试运营,12个区镇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运营;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目前,全区共有经民政部门许可或备案的老机构68家,设置床位9124张;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转型工程,推动农村敬老院富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推进医养结合,所有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实现医养结合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双向转诊数据互通;为7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及时准确发放尊老金,1—10月,全区共发放尊老金3182万元,惠及5.2万人。
(三)坚持做到强基固本,提升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和水平
联审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2246人次,完成293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进社工队伍建设,3月份承接省民政厅社会工作调研会,4月份承接南通市慈善社工业务工作会议暨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会,在全区率先成立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区每万人拥有持证社工12.48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依法取缔2家非法社会组织;投入95万元完成第五期公益创投末期评估;严格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和登记评估,民非合格率95.95%,社团合格率90.74%,5A级社会组织1家,4A级社会组织9家;严格做好地名命名管理工作,命名道路11条,小区22个;加强界线联检与界线界桩日常管理,对全区19个界桩开展巡查。
(四)坚持突出便民惠民,提升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加强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今年1月起,重残、重病儿童在认定期内保障标准按照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调整至60%,低保家庭中的儿童保障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10%调整至120%;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6月21日完成南通市首例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加大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举行“‘未’你成长‘护’你同行”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揭牌仪式,争创全国未成年人示范保护区;建成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平台,6月1日完成全省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深入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今年为2名长期滞留人员寻亲成功;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墓地搬迁涉及14个村,目前搬迁墓地7932个,按照计划有序完成搬迁任务;按照“八有”标准做好全区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档升级工作。
(五)坚持落实安全责任,提升民政本质安全
采取聘请专业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服务与局领导联系包干机制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要时节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乡镇和消防、食品安全等监管部门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成两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问题621个,立即整改614个,下发督办函7份,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民政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既有建筑进行全面摸排。
二、冲刺四季度推进情况
1.集老年活动、嵌入式日间照料、小型全科医院、中央厨房助餐、智慧养老平台“五位一体”的区级为老服务中心,2021年12月份试运营。
2.改造1家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供养服务机构,我区在悦来镇敬老院内投入200万元,改造以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供养为主的护理院,目前改造工程已结束,年底前运营。
3.打造1家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我区投资200万元将临江镇敬老院改造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运营。
4.海门街道光华社区儿童“关爱之家”作为海门区申报的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严格按照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标准进行指导建设,目前,光华社区儿童“关爱之家”正常开展活动,迎接省级检查,确保通过。
三、2022年工作谋划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探索构建包括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分类分层、阶梯递进、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健全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城乡统筹、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在统筹衔接现有基本照护保险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基础上分类分档制定;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
(二)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满足多种养老服务需求
加大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政府扶持力度,向政府请示,参照南通市区标准,调整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调整提高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标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专业养老护理院;提高机构医养融合服务水平,鼓励乡镇医院(卫生院)利用闲置床位改建或增设养老护理院,鼓励以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深度开展医养康养一体化服务;推行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整合机构、社区、居家、医护等养老服务资源,发挥专业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从机构到社区居家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
(三)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继续探索城乡社区基层治理模式,推广村民小组“1234”工作法,邻里小组服务处设置率达80%;深入实践“政社互动2+1”海门模式,不断拓宽延伸“政社互动”实践路径,加大典型培育推广力度,形成海门特色的基层社区民主协商治理模式,全区全年开展协商议事目标超一千次;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发挥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有机融合;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社会组织年检,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严格规范地名命名,推动平安边界创界,实现边界“零矛盾”。
(四)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着力优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着力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做好扩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细化困境儿童分类,强化基本生活保障,规范申请救助程序;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和审批工作,利用现有系统,及时进行比对,实时监控,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进行清理;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广泛宣传新型婚姻文化,全力利用“一站式婚姻登记管理平台”,在政务服务工作中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抓好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救助网络、能力建设等工作。
(五)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水平
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软硬件建设;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达标,提升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教育能力;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且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机构,采取果断措施推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