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公元前,长江大量泥沙沉积于长江口,形成大小不等的沙洲,大约经过800多个春秋,至唐末,出现东洲和布洲两大洲及成群小沙洲,沙洲渐次连片。至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建县,县治设于东洲镇,名海门县。海门濒江临海,屡遭风潮灾害,县境涨坍无常。尤其是明代中叶,境内大片土地坍没,坍至吕四、余东、四甲一线,县治一再迁徙,至清康熙十一年(1672)裁县为海门乡,归并通州。清康熙四十年(1701)前后,江流回向南泓,长江北岸开始涨积,涨出40多个新沙,绵亘百余里。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建江苏省海门直隶厅,设治于茅家镇。道光十二年(1832),因海门厅与海门乡名相混,改海门乡为静海乡。民国元年(1912)复称海门县。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门人民护坡治坍,根除坍害,县境稳定,海门隶属于江苏省南通地区。1983年实行市管县,南通地区撤销,海门县隶于江苏省南通市。1994年6月撤县设市,成立海门市,隶于江苏省南通市,市人民政府驻地海门街道。2020年7月,海门撤市设区,成为南通主城组成部分。